|
金融银行业务、物业发展、楼宇买卖、诉讼一直是我所服务的重点。但更广为人知是我所提供的中港两地法律服务。我所自1979年开始已提供中国业务的法律服务,其中包括处理中外合作合资文件、项目融资、收购合并、 "B"
股及 "H"
股上市,知识产权登记,国内仲裁及诉讼以至办理国内亲属来港,申请领养及结婚等各类在中国使用的文件。
我所现有八位中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可见证各类文件以便在中国使用。
自中国的经济力量在世界发展中日渐举足轻重,越来越多外国企业在香港设点作为他们在国内投资的基地。亦有不少中国企业用香港作为他们向外扩展的中心。我所具有三十多年中港法律服务经验,深信能在这双向发展潮流中作为桥梁,帮助客户贯通其在中国国内及国外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