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楼宇买卖

我所的房地产部现有超过十名律师分别专注研究及处理各类与土地和房地产有关的问题。另有超过五十名辅助文员,协助客户完成土地及楼宇买卖的手续。他们大部份都有十年以上房地产买卖的经验。近年,我所完成设计一套电脑软件帮助员工,提升他们的工作效率,使整个房地产买卖过程能够更准确更快捷地完成。

我所亦是最早在香港及新界各地设立分行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我所在七十年代末已透过分行,提供楼宇买卖服务给新界当地的居民。

我所与香港各大地产商都有业务往来。亦是香港铁有限公司法律团成员之一。 近期我所参予的大型房地产发展项目有漾日居、擎天半岛、君汇港、清水湾道8号、兴建中之乌溪沙港铁站上盖之Lake Sliver项目以及香港房屋委员会下发展的项目。我所更经常协助客户收购及合并地块组成为大型的发展项目。

 

 

大型房地产项目发展

我所的房地产部简分为两支部:大型房地产项目发展和一般的房地产买卖。

大型房地产项目发展一般都涉及庞大地块并与大型基建项目有关。通常会触及复杂的土地或业权法律问题。我所工作范围包括:

收购农地及屋地并向政府送地换地

代表客户反对修改发展蓝图

按城市规划条例提交申请发展书

反对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决议并提出上诉

与政府部门商讨及申请修改批地条款

向客户提供各种资助房地产或基建项目的发展方案

草拟各类影响土地发展及地权的文件

协助并草拟相连土地合作发展的协议

协助并草拟收购关连土地的协议

草拟及审核分区发展的管理协议

草拟及审核大厦分层契约的条文

向政府部门申请卖楼花并草拟一切有关的文件

 

 

一般的楼宇买卖

这部门处理大量的楼宇买卖及按揭工作。其范围包括:

房地产楼花的买卖及按揭

草拟与「私人机构参予建屋计划」有关的文件

处理香港房委会推出的 「首次置业贷款计划」、「住宅发售计划」及「夹心阶层住屋贷款计划」单位的买卖及按揭

处理香港房屋协会推出的「居者置其屋计划」、「自置居所贷款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单位的买卖及按揭

为各大公共运输公司,公共设施公司及上市公司策划职工贷款计划及草拟有关法律文件

 

 

新界土地及楼宇买卖

1978年开始,我所在新界各地设置分行为当时日益发展的新界地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各类有关新界土地的特殊法律文件,其中包括:

政府徵收土地的索偿

买卖「Letter A」及「Letter B」及其他换地权益

祖和堂的地权买卖

依新界条例下提出的各项申请

村屋发展申请

处理长洲黄维则堂租地的各项申请

 

 

特别发展项目

自九十年代初我所为香港「华员村」设计一方案解决合作社地块业权转让的难题。此后,这方案被香港政府采纳并成为香港政府人员合作社业权转让的蓝本。使此等地块能被用作发展

协助及参予香港特别行政区与迪士尼集团的谈判,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在大屿山兴建一主题公园

 

参与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要注入『领汇』的数十个商场及停车场的契约审核及法律文件

 

 

中国房地产项目

中国房地产项目一直是我所中国业务部的主要部份。

19905月中国改革土地法,容许批租国有土地后,中国兴起房地产热。自此,经我所参予的中国房地产项目超过150个,遍及中国25个大城市。

在上述的项目中,我所不单协助客户草拟买卖销售的文件,并且协助客户办理国内房地产楼盘在香港及其他东南亚国家销售的法律手续。完成买卖后,我所亦为客户在各大城市提供中国房地产的租赁和转售的法律服务。

我所亦为中国及香港的银行及财务机构草拟法律文件,协助办理中国房地产项目的融资及个别单位的按揭手续。

在上述的各项交易中,我所都与各大城市的中国律师紧密合作,以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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