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

诉讼部是我所最大的部门之一。有十位律师处理各种不同类形的纠纷及诉讼。

我所的主要客户包括本地及国际性的银行及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从事生产,贸易,房地产或建筑的公司,电讯,运输,能源,法定及公共事业的机构。

所提供的服务包括:

与银行及金融业有关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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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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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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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欠银行贷款的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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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欺诈银行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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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银行客户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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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信用贷款或其他贸易贷款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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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香港金融管理局或其他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查询及监察

商业纠纷

处理中港两地的各种贸易或财务合约的纠纷。特别是解决公司股东之间的纷争,合作或合资合同的违约问题以及有关代理合同,特许生产或特许经营合同的违约问题。

商业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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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商业罪案调查科的投诉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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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政府指派督察员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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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的投诉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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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证监会的投诉及调查

建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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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仲裁、协商或A.D.R.方式去解决建筑合同或事项的纷争,用诉讼方式去解决建筑合同或事项的纠纷

追债及执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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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金融机构处理各种追债或债务重组案件。其中包括追收信用卡欠款或银行贷款、处置按揭物业或其他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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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追收债项工作的成本,我所更制成一套电子软件,用程式去处理大量划一性的追债文件及工序。

政府部门的告票

代表客户对各类政府部门发出的告票进行抗辩及上诉。

纪律委员会

代表专业人仕对专业团体纪律委员会的调查进行应讯及答辩。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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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各项劳工问题包括不公平解雇,公司董事及管理阶层人仕聘用合同上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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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雇佣合同触犯残疾歧视条例条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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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有关平等机会委员会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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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有关私隐专员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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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大型公司结业或变更工作地所带来的劳资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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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客户对劳资审裁处的判决提出上诉

破产及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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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司清盘或个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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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清盘人或破产管理人处理清盘或破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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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条例第 194(1A) 条选派为代表破产管理署之清盘人

保险

处理与保险有关之索赔事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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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补偿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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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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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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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疏忽的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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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保险公司与受保人之间的纠纷及诉讼,处理未有雇员补偿保险之雇员向有关法定基金申请赔偿事宜

知识产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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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以保障客户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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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客户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提出抗辩及应变的措施

司法审核

对政府部门的决定提出司法审核,其中包括各类牌照的申请及续期等。

土地/房地产有关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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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部门及按法例徵收土地及房产的机构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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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徵收海床权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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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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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收回土地/房产进行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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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改重建令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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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及申请取消侵权者霸占土地/房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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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各种土地审裁处辖下的租务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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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管理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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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地产买卖的诉讼

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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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及非诉讼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及赡养费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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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拟分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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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庭申请子女的抚养及附属济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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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庭颁布的法令

证券监管守则及调查

代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或其关连人仕解答及处理有关证监会的查询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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