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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科技
我所的资讯科技部门于1998年成立。当年急要的任务是处理「千年虫」的法律及技术问题,其后,是解决由电子商贸及其他资讯科技引发出来各种产品的法律问题。
我所把具有专注资讯科技的律师从公司商务部,楼宇买卖部及诉讼部抽调出来组成这部门。再加上我所原有的程式技术人员配合,使这部门在技术及法律方面获得相互的支持。部门经常为所内的工作人员举办研讨会及课程,使各同事更关注由电子贸易所引申出的各种法律问题。
这部门的律师及公司商务部的律师从开始便为客户解答由网页设计、分判合同、买卖网站及各种网上服务,买卖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包括网上诽谤及触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问题及草拟有关的法律文件。
在过去的几年间,我所的信息科技人员在数据库设计方面取得显著的成就,我所利用信息科技改善服务流程;提升顾客服务质素并增强各种服务的效率及生产力。我所的信息科技部门将继续推广全面性的信息科技应用环境,藉此将我所的文件管理电子化。
「新经济」带来新的机遇。为律师提供一新领域。善用资讯科技重新塑造出新的法律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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