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科技

我所的資訊科技部門於1998年成立。當年急要的任務是處理「千年蟲」的法律及技術問題,其後,是解決由電子商貿及其他資訊科技引發出來各種產品的法律問題。

我所把具有專注資訊科技的律師從公司商務部,樓宇買賣部及訴訟部抽調出來組成這部門。再加上我所原有的程式技術人員配合,使這部門在技術及法律方面獲得相互的支援。部門經常為所內的工作人員舉辦研討會及課程,使各同事更關注由電子貿易所引申出的各種法律問題。

這部門的律師及公司商務部的律師從開始便為客戶解答由網頁設計、分判合同、買賣網站及各種網上服務,買賣所產生的法律問題包括網上誹謗及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問題及草擬有關的法律文件。

在過去的幾年間,我所的資訊科技人員在數據庫設計方面取得顯著的成就,我所利用資訊科技改善服務流程;提升顧客服務質素並增強各種服務的效率及生產力。我所的資訊科技部門將繼續推廣全面性的資訊科技應用環境,藉此將我所的文件管理電子化。

「新經濟」帶來新的機遇,為律師提供一新業務的領域。善用資訊科技可為律師塑造出新的法律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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